广州市自来水公司中长期(2020年)供水发展规划
招标公告
第 号公告
受 广州市自来水公司 委托, 广州市富新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发起 广州市自来水公司中长期(2020年)供水发展规划 招标活动。本次招标面向全国范围,公开邀请规划设计单位参加投标。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1.1 项目项目概况
1.1.1 项目名称:广州市自来水公司中长期(2020年)供水发展规划
1.1.2 项目范围: 广州市中心区
1.1.3 项目批准文件:穗水[2008]30号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1.4 合同范围:供水发展规划编制、修改,并上报有关部门审批。规划的主要内容为:1.用水量预测及供需平衡分析;2.供水水源和原水工程规划;3.供水水厂规划(最大水厂规模为100万m3/d);4.供水管网规划及二次供水规划;5.供水系统运行与管理;6.分期实施规划及工程投资匡算;7.两个专题研究:供水发展目标与净水工艺选择、供水分区与管网优化布局。
1.1.5 项目简介:国家建设部于2005年10月颁布的“城市供水行业2010年技术进步发展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提出了供水行业技术进步的总体目标:提高水质,保障安全,改善服务,优化成本。广州市自来水公司作为国有特大型的供水企业,需要按照建设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积极稳妥地、有计划地实现这些目标。为此立项编制广州市自来水公司中长期(2020年)供水发展规划,该规划将是公司在今后中长期内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1.1.6 规划编制期限日期为8个月。
1.2 投标资格
1.2.1 符合下列各项资格的申请人都可以参加投标,不受名额限制: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申请人须被列入监督机构公布的备案名单中;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的主项资质证书为 市政公用行业(给水)设计甲级。国内申请人须具备的副项资质证书为 城市规划编制甲级。
[注释] 不具备副项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也可以凭主项资质证书参加投标,在中标后选择经招标人同意的具备副项资质证书的单位合作完成任务。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 具备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师资格,应从事城市给排水规划、设计工作10年以上资格:
[√]单位业绩承担过市政公用行业(给水)设计甲级或城市规划编制甲级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业绩;
[√]申请人委派的主要编制人员应不少于: 5名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给排水工程师。
1.3 报名
1.3.1 自本公告发出次日起5日内,申请人报名投标必须由项目负责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注册执业证书(未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应出示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填妥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1、1.2、1.3)及本公告1.2.1项资格证明材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亲自到招标代理机构办理,逾期申请可不受理。
1.3.2 申请人报名时必须交纳投标报名费人民币 100 元。
1.3.3 符合投标资格的申请人方能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不超过500] 元,两项费用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费用交纳后不予退回。
1.4 投标
1.4.1 现场考察集合时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地点: 。
1.4.2 自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售出第一份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20 天,具体投标截止时间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最新通知为准。
1.4.3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1.4.4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为上午10时正,但投标人应在上午10时前递交投标文件,逾期概不受理。
1.4.5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应自行离开投标地点,不得逗留及影响他人递交投标文件。
1.5 评标
1.5.1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不透露投标人身份的前提下将投标文件交给评标委员会,不需要投标人派代表介绍投标方案。
1.5.2 评标委员会由专家和业主代表组成,业主代表为3人,专家不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5.3 评标分三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业主代表独立评审,第二阶段为专家独立评审,第三阶段为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表决,以差额选举逐轮淘汰的记名投票方式选出投标方案的排序。
1.5.4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前将揭晓投标结果的时间和地点通知所有投标人,并邀请投标人出席。评标委员会表决结束后,公开展示所有投标文件及其评审名次,当众开启投标保密信封,揭晓投标人身份,并根据请求告知已投标但未出席会议的投标人。
1.5.5 评标委员会编写、签署评标报告,向招标人推荐一至三个中标候选方案(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1.5.6 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后即告解散,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应当即时归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1.5.7 招标人按每日不少于人民币 500 元向每个评标委员会成员支付评审酬金,负责人另加20%。外地评审专家的往返交通费用按实际发生额支付。
1.6 定标
1.6.1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依次核对中标候选人的资质证书原件,如果实质上不符合资格,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1.6.2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方案中确定中标方案。但是,招标人认为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方案不能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的,依法重新招标。
1.6.3 招标人一般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1.6.4 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必须提交一份由中标人、项目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共同签署的《服务承诺书》,保证项目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自始至终亲自审核和签署本项目的规划编制设计文件,对规划编制设计质量负责,如不能履行承诺则取消中标承包资格并赔偿发包人的损失。
1.6.5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服务机构公示中标结果,经核实中标人的备案证明原件后,确认中标通知书,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1.6.6 招标人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1.7 规划编制费和工期
1.7.1 投标报价根据《广东省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的有关规定计算并下浮 5 %,项目计费基价暂定为 490万元,投标报价中包含调研费、专题评审费及规划文本评审费共25万元。
1.7.2 投标方案编制费为项目计费基价的1%(人民币 4.9 万元)用于投标经济补偿,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分配办法如下:
给予评审排序第1名的投标人 1万元;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2名和第3名的投标人 0.7万元;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4至8名的投标人 0.5 万元;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如果投标人不足8名,剩余的方案设计费支付给中标人。
1.7.3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 8 个月内完成规划编制,经业主专家审核后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上报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 15 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并定稿。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8 其他事项
1.8.1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规划编制费。
1.8.2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9 招标人
1.9.1 名称: 广州市自来水公司
1.9.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00 广州市中山一路12号
1.9.3 联络人: 陈小姐
1.9.4 电话(手机)号码: 87159061
1.9.5 传真号码: 87159064
1.9.6 电子邮箱: zlsjjb@21cn.com
1.10.1 招标代理机构
1.10.1 名称: 广州市富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10.2 邮政编码、地址: 广州市环市东路348号东座303室
1.10.3 联络人: 陈先生
1.10.4 电话(手机)号码: 83865737
1.10.5 传真号码: 83865057
1.10.6 电子邮箱: hw1388@21cn.com
1.11 监督机构名称: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科技设计处)
1.11.1 邮政编码、地址: 510032 广州市府前路1号大院3号楼415室
1.11.2 电话(手机)号码: 020-83124966
1.11.3 传真号码: 020-83124967
1.11.4 电子邮箱:ljx@gzcc.gov.cn
1.11.5 网址:http://www.gzcc.gov.cn
1.12 交易服务机构名称: 广州建设项目交易中心(设计监理部)
1.12.1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楼
1.12.2 电话(手机)号码: 020-28866076
1.12.3 传真号码: 020-28866141
1.12.4 网址:http://www.gzzb.gd.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