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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抄表时如何进行水量计收
-==[发布日期]  2004-10-12 ==-
  因水表发生故障(停行、滞行、失针、表面玻璃及水表铅封损坏等)或因用户锁门、物阻及水浸表面等,抄表员无法抄表时,由供水企业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下列办法暂收水费:
  (1)按上次用水量;
  (2)按上三次用水量的平均值;
  (3)按去年同期用水量。
  故障表更换后,以新水表的行度推算出应收水量,对暂收水量以多退少补的办法处理。
锁门、物阻及水浸标在排除障碍后,按抄见水量与暂收水量对比以多退少补的办法处理。连续三次因人为障碍导致抄表员无法抄表时,供水企业可暂停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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