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室、各基层单位:
根据广州市水务局《关于开展对水务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征地拆迁和水务系统“小金库”专项治理的检查通知》(穗水纪[2008] 18号)和公司《关于开展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穗水[2008]156号)要求,在今年第二季度,公司将对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征地拆迁和“小金库”进行专项治理的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的
通过开展对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征地拆迁和“小金库”专项治理的检查工作,进一步督促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保障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落实征地拆迁的有关法律法规,保护国家财产和群众利益不受损害;进一步规范财经纪律,预防腐败。
二、检查内容和方式方法
本次专项治理的检查工作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
(一)安全生产“三查三看”
一查领导是否重视。看安全生产有无纳入本单位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是否认真落实领导“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下称《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和公司安全生产相关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是否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时传达公司安全生产例会精神,分析研究和解决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各在建工程是否落实公司安全生产相关措施;生产过程危险用品是否落实保管、使用的安全措施等。
二查制度是否落实。看施工单位是否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生产经营单位是否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日常培训和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筑施工企业是否落实安全费用提取制度,并专户储存,专项用于安全生产等。
三查监管是否到位。看是否建立了科学完善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是否建立和完善了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是否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建立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方面必要的人、财、物投入等。
(二)征地拆迁“三查三纠正”
一查征地拆迁行为是否依法依规。纠正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广州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规定》和《广东省加强建设工程项目开工管理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查是否按规定支付征地拆迁补偿费。纠正征地拆迁中随意降低补偿标准、随意征用农民宅基地和耕地、随意挪用、借用、拖欠农民征地拆迁费等损害拆迁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查处理征地拆迁纠纷是否以人为本。纠正在处理征地拆迁纠纷中不顾客观实际、态度生硬、不替被拆迁人着想等不当行为。
(三)清理“小金库”“三要三确保”
一要全面清查,确保不留死角。凡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未列入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帐内或未纳入预算管理,私存私放的各项资金均属“小金库”,都要列入这次清理检查的范围。
二要狠抓整改,确保清理效果。对“小金库”的清理采取自查自纠为主、检查督办为辅的方式进行,各单位对清理检查出来的问题要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整改效果,对清理检查出的“小金库”资金,检查组将严格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进行处理。
三要认真总结,确保不被反弹。这次清理检查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健全财经规章制度,增强自我约束机制,公司财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财经监督体系,强化财经监督,防止“小金库”现象反弹。
三、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专项治理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刘作意(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副组长:王少敏(总会计师、财务部长)
熊雅平(审计(纪检)监察部部长)
杨光荣(安全保卫(武装)部部长)
易志鸿(工程部部长)
其他成员由公司审计(纪检)监察部、财务部、安全保卫(武装)部、工程部相关人员组成。
四、责任分工
(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牵头部室:安全保卫(武装)部,责任部室:安全保卫(武装)部、供水部、工程部、审计(纪检)监察部。
(二)征地拆迁监督检查工作
牵头部室:工程部,责任部室:工程部、审计(纪检)监察部。
(三)“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牵头部室:财务部,责任部室:财务部、审计(纪检)监察部。
五、时间安排
专项治理的检查工作分四个阶段,5月上旬为第一阶段,重点抓好宣传发动和工作部署;5月中下旬为第二阶段,重点抓好自查自纠;6月份为第三阶段,重点抓好各单位专项治理的检查工作;7月上旬为第四阶段,重点抓好整改。
六、工作要求
(一)领导重视,周密组织。开展对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征地拆迁和“小金库”专项治理的检查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促进依法从业的必要手段;也是落实水务系统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任务。各单位领导务必高度重视,搞好宣传发动,确保综合检查活动顺利开展。
(二)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各单位在此次专项治理检查工作中要结合实际,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坚持有什么问题就查什么问题,工程建设单位和主管部室要分清责任、突出重点,要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结合业务工作部署此次专项治理检查工作,确保专项治理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狠抓整改,落实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监管不力、失职读职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以及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要依法追究责任。
(四)加强制度建设,标本兼治。各责任部室要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征地拆迁和财经管理的法规规章。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重大隐患整改制度;完善征地拆迁工作程序,落实征地拆迁各项补偿制度;加强财经纪律执行情况检查,堵塞各项腐败漏洞。
(五)完善工作记录,规范管理。各责任部室在认真组织开展各专项检查工作的同时,要建立检查工作记录和材料整理归档工作制度,并指导相关基层单位,做好对工作原始记录等资料的归档、整理,便于检查督促。